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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 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5-29 03:51:02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

大家好,小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应当将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限制在最低限度。知道国家秘密的范围可以限定为特定人员的,可以限定为特定人员;如果不能限定到特定人员,可以限定到机关单位,可以限定到特定人员。知悉国家秘密范围以外的人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2、 确定知悉国家秘密范围的基本原则是工作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确定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首先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能简单地把知道国家秘密作为一种政治待遇,或者以行政级别作为确定知道国家秘密范围的依据。将工作需要作为知悉国家秘密的前提条件,是国际通行做法。

3、 如果可能的话,知道国家秘密的范围最终应该限定在特定的人员。能限定特定人员的,就限定特定人员;如果不能限定到特定人员,可以限定到政府机关和单位,可以限定到特定人员。只有限定到特定人员,国家秘密才能切实可控可管,有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保密管理措施,及时准确地查处泄密行为。

4、 知道国家秘密,就是依法知道和掌握国家秘密。知悉国家秘密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知道国家秘密不是政治待遇,知道国家秘密的范围不能由行政级别决定。确定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是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保密工作的关键环节。

5、 《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提出了确定国家秘密接触范围的原则要求。需要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机关、单位的范围,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限定。联系范围内的机关、单位,由其主管领导限定本机关、单位的具体联系范围。同时还规定,工作需要时,上级机关可以变更下级机关和单位限定的国家秘密的接触范围。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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