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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杀宝马男

发布时间:2025-02-28 18:28:10编辑:来源:网易

昆山“反杀宝马男”案回顾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反杀宝马男”案。案件发生在昆山市震川路与顺帆路交叉路口,一辆宝马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轻微剐蹭,随后双方发生冲突。

宝马车司机刘海龙(36岁)与骑车人于海明(41岁)因行车问题发生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刘海龙返回车内取出一把长刀,对于海明进行追砍。在两人扭打过程中,砍刀脱手,于海明迅速捡起砍刀,对刘海龙进行反击,致其死亡。

案发后,监控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了广泛关注。昆山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并于次日发布警情通报。经调查,刘海龙有多次犯罪前科,而于海明则为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的工程部经理。

此案争议焦点在于于海明的反击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此案不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引发了公众对于正当防卫、法治精神以及社会秩序的思考。它提醒我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应理性应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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