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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 公婆起诉前儿媳要求支付21万带娃费 到底什么情况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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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 公婆起诉前儿媳要求支付21万带娃费 到底什么情况嘞】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 公婆起诉前儿媳要求支付21万带娃费 到底什么情况嘞】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小李和阿珍于2022年10月离婚,经法院判决两人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阿珍并未履行义务,判给阿珍的小宝依旧与老李夫妇共同居住生活。

2、2024年1月,老李夫妇以无因管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阿珍向老李夫妇支付其2014年至2024年照顾大宝小宝期间支出的奶粉钱、学费、医疗费、课外补习班报名费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

3、惠州惠城法院审理认为,阿珍和小李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而由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老李夫妇为其照顾抚养,老李夫妇的照顾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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