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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原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发布时间:2023-07-03 02:10:24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体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原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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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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