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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关于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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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很多人对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关于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的简介这个还不是很了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948年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PublicLaw80-402)俗称“史密斯-蒙特法案”(Smith–MundtAct),其条款指定了美国政府可以吸引全球观众,亦即公共外交。该法案最初以Bloom法案于1945年12月在第79届美国国会上引入,随后于第80届美国国会上获得通过,并由美国总统哈里·S·杜鲁门于1948年1月27日批准。

2、201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NDAA2013)Section1078对“基本授权”部分修订了1948年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与1987对外关系授权法案,允许由美国国务院和广播理事会创作的资料作为美国的档案在美国边境发布 。同时Section1078对“SEC.208”部分的修改指出不得擅自授权资金给国务院或广播理事会用于在美国国会影响公众舆论”,该条仅限于美国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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